首页 > 证据 > 行政诉讼证据 >

新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内容是什么呢?对行政不作为的起诉期限是多久?

2023-04-03 08:31:47 来源:法制法律网
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最长保护期由2年变为1年。

《新司法解释》第六十四条将该条改为:“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,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起诉期限从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,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”

对行政不作为的起诉期限作出了规定。

《新司法解释》第六十六条对此予以了明确: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,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。”所以,对于依申请的行政不作为,最高法认为只能适用六个月的起诉期限,而不能适用六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期。

标签: 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 强制执行
延伸阅读:

最近更新

15037178970

保险法

医疗事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