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东变更需要最先通知债权人吗?
法人股东变更不需要通知债权人。公司进行合并、分立、减资、清算需要通知债权人,应当自作出合并、分立、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;进行清算的,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
公司在合并、分立、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,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,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三条,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、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,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,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,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。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。
法律依据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、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,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,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,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。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。
股东变更流程网上怎么操作?
1、首先确定公司要退出的股东以及新加入的股东信息。
2、然后打开浏览器,进入工商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系统。
3、点击主体办事登录系统。
4、然后用“数字一证通”或者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来登陆。
5、登录进去以后点击主体变更。
6、最后按照信息填写就可以了。
以上就是股东变更网上申请流程是什么的介绍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