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。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的形式是当事人应当根据举证的要求,主动邀请证人经法院同意后出庭作证,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,可以强制其出庭。
一、刑事诉讼法属于什么法
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条,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,是保证准确、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,正确应用法律,惩罚犯罪分子,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,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,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,维护社会主义法制,尊重和保障人权,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等等。
二、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的形式有哪些
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的形式如下:
1.是当事人根据举证责任的要求,主动邀请其证人并经法庭许可,出庭作证;
2.由当事人申请,法院传唤证人到庭;
3.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强制其出庭。法律快车提醒您,对于证人经合法传唤而拒不到庭的,可以由法院比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制裁,采取教育、训诫、罚款,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处分等措施。
三、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的原则
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的原则如下:
1.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则
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法治原则,不仅被法治国家的国内法确认,而且被一系列国际法文件认可,成为最低限度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。
2.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相对于控诉机关处于弱势的诉讼地位,这是因为控诉机关的背后是强大的国家公权力。
3.疑罪从无规则
“疑罪”,即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存有疑问或不足以证明其有罪,司法机关在此种情形之下即身处一个两难的境地,它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也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。